2016年,盟发改委充分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全盟节能降耗工作,切实把节能降耗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全盟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自治区统计局反馈,2016年全盟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832.4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16%;单位GDP能耗为0.798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9.62%,超出年度目标任务6.62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有了明显改善。2016年,全盟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再过30%大关,达到30.3%,较上年提升2.0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全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379万千瓦,占全部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7.67%,较上年提升0.27个百分点;累计发电量72.4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总量的20.9%,较上年提升1.01个百分点。
三是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显著。工业领域,不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行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大幅下降。2016年,全盟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13.6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9.38%。建筑领域,基本完成自治区下达53.9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开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推介、展示会,强化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制度管理。交通领域,组织锡林郭勒安顺有限公司和宝昌客运有限公司两家运输企业参与交通运输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并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公共机构领域,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措施、能耗统计、监督考核等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下降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6%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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